藍賣黨產討26億分紅 敗訴(20130105蘋果日報)

 

藍賣黨產討26億分紅 敗訴

簽約利潤共享 買家未轉售 國民黨不滿

2013年01月05日
 
 

【綜合報導】國民黨2006年間以31億元出售黨產中影公司,與買家莊婉均、羅玉珍約定「利潤分享」分紅條款,言明中影名下華夏大樓、新世界大樓與中影文化城3建物,日後出售總價若高於53億元,須提撥一定比率給國民黨的欣裕台公司,因3建物至今未賣出,欣裕台以損失逾91億元為由,先向兩名買家求償26億餘元,但遭台北地院判敗訴。
 


 

欣裕台公司昨表示:「對判決結果深表遺憾,將與律師研議如何確保公司權益。」中影公司負責人郭台強及郭妻羅玉珍昨均聯繫不上。
 

否認有回算機制

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批「馬英九多次承諾要黨產歸零、還給人民,實際卻偷賣還暗藏回算機制抽佣金,挾著龐大黨產在選舉時買票,怪不得全民火大!」但國民黨昨澄清,中投公司當年為維護權益、考量房地產未來可能價揚,才與買方訂利潤分享及買回條款,避免出現賤賣問題,利潤分享的分紅條款屬保障公司權益的正常商業交易條款,經專業律師擬定並見證於契約,並非外界所稱「暗藏回算機制」。
 

約定3年內賣出

判決指出,2006年4月間,國民黨營中央投資公司(此案由子公司欣裕台承接),將旗下中影公司股權賣給莊婉均、羅玉珍,當時中影名下有華夏大樓、新世界大樓與中影文化城3建物,鑑價各值15億、12億及26億元。
雙方還訂出「利潤分享條款」,約定3建物將來出售後,中影需各提撥82.5%、55%及41%的利潤給欣裕台公司,一旦簽約3年內未售出,欣裕台有優先購買權,莊、羅兩人答應協助欣裕台購回3建物。
欣裕台指控,長榮集團原有意買華夏大樓,但中影不賣,且3年期限已過,莊、羅未將3建物賣給欣裕台已屬違約,因華夏大樓已增值至40億元,欣裕台損失逾25億元,加計利息後,先向中影求償26億餘元。
 


中影案爭議資產

買家僅協助購回

台北地院認為,3建物並非莊、羅兩人所有,兩人無權處分,且雙方是約定兩人應「協助」欣裕台購回3建物,未明訂中影一定要將3建物賣給欣裕台,因此判欣裕台敗訴。全案可上訴。
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陳碧源估算,華夏大樓光是地價就約72億元,新世界大樓具都更價值,以每坪1010萬元換算,都更總價可達44億元,中影文化城雖屬文教區,若變更為住宅區,地價可達150億元。
 


 

轉載自 http://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30105/34751380/  藍賣黨產討26億分紅敗訴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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